辽宁:学校建立膳食管委会监管“大食堂”

03.03.2016  19:46

   省教育厅:应公布菜谱、饭价,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学生就餐之中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建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积极提倡学校食堂主要原材料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和定点供应,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文件要求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校医或保健教师、食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卫生安全、财务收支、饭菜价格等管理。

  省教育厅提出,要建立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和验收制度,积极提倡食堂主要原材料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定点供应。有条件的地区,提倡逐步推行食堂大宗商品统一集中采购制度。学校食堂必须百分之百达到量化等级食堂合格标准,力争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以上的水平。

  此外,学校食堂的财务要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开设账户,专款专用,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严防侵占学生餐费行为,要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学生就餐之中。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体发育特点,挖掘当地饮食资源,开发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品种多样的菜谱,并公布执行。同时,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菜谱、价格等,应在学校网站和当地教育网站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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