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违规学生当众检讨好不好 校方:多种办法管理仍再犯
新闻闪回:2015年6月16日,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召开了一个刹风肃纪大会,因抽烟或逃寝违纪的学生当着1000余名师生的面,宣读检讨书,这引起了不小争议。
学生因抽烟、逃寝,向千余师生检讨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各界的热议。
人们争议的焦点在于,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但这种以公开的方式当众进行检讨,做法是否值得商榷?近日,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燕副部长和学生处周处长来到本报,对学校这一做法进行了解释。
1.为何举行刹风肃纪大会?
周处长表示,举行这个大会有几个前提:首先是学校进行“教育安全月”的宣传要求。“一个阶段内,有学生在学校吸烟引起火情好几起,我们非常重视,明确如果吸烟,就会严肃处理。而对跳窗、翻墙的行为,因为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同学跳窗时腿摔断了,还在治疗。所以学校领导很着急。为此,我们曾经开过主题班会、学习学校的行为规范、学生签署遵守行为规范承诺书等方式,但仍然有学生违反规定。考虑到学生的安全,我们在承诺书中制定了三个红线,违犯三个严重错误,将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分别是:1.在校园内吸烟,在寝室内动用明火。2,未经老师允许私自跳窗,攀爬楼顶。3.藏匿、携带管制刀具。”但即便签署了承诺书,最近仍有6名学生违反学校这一规定,其中一人翻墙,两人跳窗户,三人吸烟。为了让更多学生注意安全,遵守学校规定,才举行的这个刹风肃纪大会。
2.为何让学生当着众多师生面公开检讨?
周处长表示,考虑到有几个违规的学生认错态度比较好,学校决定通过这几个学生来教育学校的其他学生,通过这个方式提醒其他学生不要做危险的行为。“我们事先也征求了学生的意见,通过他们教育其他学生来减轻对他们的处罚,给他们一个机会。”周处长说,在六人中,只有三人作了检讨,均是大二的学生。考虑到天气很热,没有让所有学生都宣读,而且字数也并没有学生反映的5000字那么多。会议从下午2点半开到2点57分。
3.大会为何选择在室外进行?
周处长表示,之所以利用周二的时间,是因为当日下午教研室活动,学生们大部分没有课,才能集中学生开会。因为学校没有礼堂,没有合适的地方(正在打报告,但没有批下来),没有办法才选择在学校的大会主席台,并有秩序的组织开会。
4.质疑的学生暴晒老师在阴凉处咋回事?
周处长称,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负责会场组织的老师都在队中协助维持秩序,没有人去乘凉。但不排除有其他系的老师没有课,或其他工作人员到现场看一看,这个我不否认。“我们会把事情经过汇报给教育厅领导,如果主管部门说(我们这种方式)不行,以后不要搞,那我们就坚决不搞。”周处长说。
5.大会是否考虑到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周处长说,尊重学生的人格,这个是必须的,这个我们也知道,但是特殊环境有特殊的对待。我们约束学生很多行为,严格管理,主要因为学校比较偏僻,不安全,还有摔伤的个案情况,也有吸烟引起过火情。如果一教育就听了,我们就省事了,但有人反复说也不听。“从管理的角度和教育的初衷,学校不是为了羞辱这几个小孩。如果我们是这种初衷,必须谴责。结合我们学校的特殊情况,必须开一个大会进行警示教育,否则管不住。”
网友声音
昨日,本报官方微博发布了这一稿件,众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支持学校方
网友“人畜无害Lovett”:学校不管出事了,你说学校不负责;学校管了,你说影响心理健康,难为死学校了。
网友“Nie_Keyan”:犯错误时候想啥了?用惩罚告诉学生,犯错必须对后果进行承担,如果觉得承担不起,那就别犯错。
反对做法方
网友“wmm780309”:刹风肃纪初衷无可非议,方法欠考虑。
网友“故梦长歌”:关注学生健康及安全是没问题,但处理方法上有欠妥当。
对话受罚学生:
接受学校处罚但想把最后的尊严留给自己
昨日,本报记者也找到了一位这次检讨的学生,他坦言,自己心情不是那么好,因为全网都在转这件事,学校也在讨论,他的压力也更大了。
“学校对我们的处罚我个人接受,校有校规,既然我犯了错误,我就坦然接受学校给予我的处罚,尽管是我承受不起的。其他的我不愿意多说了,我想把我最后的尊严留给自己。 ” ——一名当众检讨学生
其他学校老师:
不要等出事才问学校“当初怎么不管我”
记者随后也采访了几位其他学校的老师,其中有行政管理的领导,也有班主任。一位中学的书记告诉记者:“校方的这种方式是为了杀一儆百,因为在校期间学生发生事故,会追究学校责任的。但做法可以再温和一些,让学生接受度更好。”
一位班主任称:“作为教师,我觉得惩罚不是教育的终极目标,更应该尊重学生,包容学生的错误。惩罚需要注重形式,尊重学生心理,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如果学生真的犯了严重的错误,我支持惩罚和警告,并写出书面检讨或者告知家长。”
一位高中老师则表示学校一定是有苦衷在:“不管是毛病,管也是毛病。学校和学生不应该是对立面,不要等到学生出现重大问题,才想起反问学校,‘你当初怎么不好好管我’,教育效果是否恰到好处,确实值得探讨。”
教育专家:
教育成年学生也应以尊重为前提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直言,对待成年的学生也应尊重人格尊严。“不管学生在阳光下还是在室内,这样当众宣读检讨书的方式都是不合适的,作为现代学校,对学生的处罚,要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隐私。”熊丙奇认为目前个别学校缺乏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应该进行公正的调查,给学生申诉的机会,并有公开的听证会,维护学生的权益。“错误的教育与挫折教育是两个概念,如果不以尊重为前提,漠视学生的权利,无论理由多么光明,都不值得提倡。”
心理专家:
事已至此学生要勇于面对惩罚获取成长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周永梅认为,学生已经成年,虽然这种耻辱感带来的伤害会相对于未成年人减小,但也并非所有人都会接受。学校的做法值得商榷,学生的行为因为是违反校规的,那就要受到惩罚,如果范围在班级或寝室的范围内也许更妥当,更尊重学生。
周永梅也强调,并不是任何一种教育方式都会完全解决全部问题,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就要看学生如何面对自己的错误和这种“羞耻”,“如果学生能够面对自己的错误,而不是盯住自己因此受的委屈,记住教训,并因此得到思想和行为的提升,勇于承担自己的惩罚和责任,从挫折中站起来,那么学生是会因此而更加成熟的。这才是让孩子真正成长的关键。”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