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6月7日,国土资源部审议通过第五次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情况的报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60.39万亩,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1883万亩。
永久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不得占用的耕地,实行永久保护、特殊保护。从生产功能来看,划定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保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根本;从空间功能来看,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占用,这条“红线”将引导各地探索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从生态功能来看,永久基本农田是自然生态特别是农业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湿地、绿地、景观等多种生态功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此外,划定、管好、建好、保住永久基本农田也是维护农民权益、传承农耕文化的迫切需求。
这一阶段性胜利,为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倒逼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城镇化转型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但此前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对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核查发现,一些城市和地区依然存在规划建设用地与优质耕地的重叠度较高、“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等现象。事实证明,划定工作确实是“一块很难啃的硬骨头”,“不让划”“不敢划”“不愿划”等问题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与划足、划优、划实的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
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并不是给城市发展上“紧箍”,而是城市发展转型的重大机遇,借此可以重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布局。“观念不变原地转,观念一转天地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中央有要求、法律有规定、现实有需要、相关部门有部署,各地要再接再厉,细化任务目标,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如期高标准完成划定工作。(叶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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