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29.05.2015  16:38

根据省安委会《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5]6号)相关部署和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在6月份开展主题为“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以深化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着力点,集中开展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与本辖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做到面对面交流,共同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重要内容,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依法法制观念深深植根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心中。

二是开展公益宣传,做好警示教育。各级卫生计生机构,特别是医疗机构在人员密集场所部位设立消防宣传站,通过展板、宣传册、大屏幕等载体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好网站、公众微博、公众微信等新兴媒介向大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职业卫生、公共卫生服务等知识;组织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2015版)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尤其是火灾事故的警示教育片,并举办安全大讨论,讲述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事故原因。

三是组织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宣传日当天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依法治安等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供应急自救和疾病传播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解答群众疑问,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各级行政部门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针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宣讲和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四是在关键高危部位环节推动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活动。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设备上张贴风险标志。参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公告六条规定》,在高压氧仓、放射源、三级生物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压力容器、配电室等高危设备的操作环节,推行岗位风险描述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做到岗位安全,操作安全。

五是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刚性要求所属通用车辆、专用车辆驾驶员开展安全宣誓活动,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监控系统,确保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五不一确保),规范安全行为,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确保行车安全。

六是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以初起火扑救、疏散逃生、反恐防爆、应急救治为重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建立应急预案并进行现场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七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并完善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要形式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参保比例加强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加强医患沟通,配备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医闹的处置。

八是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结合百日风险排查活动,在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对重点地区如医疗机构门急诊、病房、急救中心、集体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空间进行排查,保证其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或违章建筑;对高压氧舱、放射源、毒麻药品、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等关键环节进行详细排查,排查整改要严格按照“四个清单”制管理,确保不放过任何一处隐患,在检查方式上要采取“四不两直”形式的暗查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