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对症开方 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辽宁出台《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对症开方 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近日,辽宁省安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针对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六项举措,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更加周密。
一是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把关。要科学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区入园,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审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是加强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四个清单”要求,规范实施安全检查,创新安全检查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 要 极推动企业互检交流,各地要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
三是注重宣教,提高相关人员安全意识。要认真宣传贯彻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
四是夯实基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装备配备,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五是强化指导,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要指导企业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培养,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六是强化应急,严肃事故查处。要做好预案编制、培训、演练工作,要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并做好事故跟踪和调查报告发布工作。要注重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范事故发生。 (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