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近七成全年燃煤小锅炉拆除任务
9月6日,省环保厅通报了我省燃煤小锅炉拆除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公示计划拆除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3707台中,已经拆除2535台,完成率为68.4%。其中,服务业锅炉拆除1257台,完成84.9%;供暖锅炉拆除403台,完成46.6%;工业锅炉拆除875台,完成64.2%,供暖锅炉拆除仍然是重点。
全省各市锅炉淘汰完成率由高到低依次是鞍山、锦州、葫芦岛、盘锦、沈阳、营口、朝阳、辽阳、本溪、阜新、大连、抚顺、铁岭、丹东,其中鞍山拆除率达100%,丹东仅为20.3%。
按要求,各市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目前,我省各市正在扩大锅炉淘汰范围。其中,大连市在建成区的基础上,详细排查市域内锅炉情况,全面淘汰禁燃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限期改造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确保达标排放,并积极推进县(市)区燃煤锅炉整改;营口市量化建成区外县(市)区锅炉拆除情况,及时统计汇总;阜新市将两县纳入锅炉淘汰范围;锦州、盘锦等市积极排查并拆除建成区外燃煤小锅炉。
资金保障是推动锅炉淘汰工作的重要一环,我省各市纷纷抛出实招。沈阳市印发大气治理资金支持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先期投入5亿元,对燃煤锅炉的拆改实施资金支持,按淘汰锅炉用途,给予不同比例市本级补助资金。大连市印发市区燃煤锅炉整治资金补助办法,明确补助范围、标准、工作原则以及申报程序等相关内容,市政府计划投资7亿元,为拆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丹东市政府筹措1亿余元,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锦州市政府预留小锅炉拆改奖励资金800万元,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营口市投资1.06亿元实施燃气管网配套建设和锅炉拆除“以奖代补”。阜新市积极筹措资金,计划对锅炉拆除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辽阳制定燃煤锅炉淘汰项目资金补助办法,计划列支3000万元,确保锅炉淘汰工作有序进行。
还有两个月即将进入供暖季,我省各市正多措并举,保证锅炉按时拆除。大连市委、市政府组成党政联合督查组强力督办,每半个月向社会通报最新工作进展,同时多次组织技术对接会,服务企业,解决企业锅炉整改难题。锦州市环保局与市供电局和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在地源热泵用电价格、煤改气安装费用和用气价格方面出台优惠政策。辽阳市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日报告制度和周通报制度,每周在当地主流媒体通报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