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宗教局引导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0.2016  00: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宗教界及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月26日,沈阳市宗教局举办“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交流活动,会议由市宗教局主持,来自全市各区、县(市)宗教局,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24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指出,要正确认识开展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活动强调,一要发挥各宗教在心灵安顿、人格提升、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社会伦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要创新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坚持、弘扬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教义经典、教规,对教义教规进行积极的阐述。三要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在自治、自养、自传的框架里,积极推动天主教、基督教中国化。

  活动指出,各区、县(市)宗教工作部门及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从现在开始为2017年的学习交流活动做准备,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活动中。宗教界要通过开展活动,相互借鉴、相互启迪、相互开示、相互映照、共同提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讲经讲道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灵活多样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活动强调,宗教界要深入研究宗教文化,挖掘、梳理、阐述其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为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和实践资源,从宗教思想方面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进一步培养选拔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储备人才,为他们提供实践平台。要充分发挥自身特殊作用,给广大信教群众作出表率、树立标杆,引导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