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民委(宗教局)扎实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06.07.2016  01:44

      

  为全力维护边境地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按照省民委(宗教局)下发的《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与要求,结合丹东地区实际,丹东市民委(宗教局)从6月5日开始,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开展了以“保安全、固稳定、促和谐”为主题的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手段,以督促民族社团、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维稳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的安全监管理念、“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民族宗教界自身的作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强化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结合省《方案》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丹东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县(市)区民宗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责任,主动作为。 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重点对各民族社团、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等领域进行了摸底排查,对影响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和化解,使得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三是创新形式,成效显著。 在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借助市民委(宗教局)网站、市民族宗教移动信息平台、市民委微信公共平台等新媒体和宣传载体,积极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等党的民族理论及政策法规。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赋予了新内容,注入了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