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实施三项措施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
19.12.2014 19:05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鞍山市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品牌建设,提出实施三项措施,助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一是实施政策驱动。 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努力挖掘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民族文化产业项目。 二是实施产业带动。 把民族文化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产业结合起来,用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升旅游产业的内涵,用旅游产业的发展带动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二者良性互动促进。 三是实施项目牵动。 岫岩、海城、经济开发区要分别重点保护传承好满族文化、回族文化和朝鲜族文化,各自规划实施一个重点文化项目。岫岩要全面建设好辽东生态文化保护区和满族文化产业园区,组建满族文工团,重点打造一台能够展示浓郁满族风情的精彩节目。海城要重点做好东关回民社区改造和回民经济文化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回族文化传播阵地和市民活动乐园。经济开发区要重点建设朝鲜族风情一条街,展示特色鲜明的朝鲜族饮食文化和民俗文化,把朝鲜族风情一条街打造成为城市商业的新亮点和展示朝鲜族文化的亮丽名片。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19.12.2014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