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要求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置1名消防督导员 实现全覆盖

17.08.2015  10:10

  8月13日,记者从省消防委获悉,自5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已对6.8万家人员密集场所、4719家易燃易爆单位和172家文物古建筑基本排查一遍,共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8.6万处,临时查封1509家,责令“三停”2570家,罚款1698万元,拘留537人,确保了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辽宁省社区居民(村民)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全省要求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置1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城市小区、村民小组设置1名消防管理员,每个单元楼、村民联防组设置1名消防宣传员,以形成覆盖全省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网络。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在政策和财力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每个居民小区至少设置两个固定消防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