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医院实现省内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4月11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目前,沈阳市接收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18家。
市医保局透露,沈阳市现已开通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在大连、本溪、锦州、营口、铁岭、盘锦、葫芦岛七城市联网直接结算业务,同时,这些城市的居民在沈长期居住的,也可以在沈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沈阳本市居民一样,医保直接结算,不必在居住地和户籍地两地间往返跑报销。
据了解,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会根据运行情况有所增减,此次公布的是最新版本。涉及的医院包括“三级特”医院,也涵盖了“三级”医院,还有“市二级”和“区二级”医院。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樊华
-结算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办理流程
1.参保者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参保者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费用结算
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拿着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18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1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5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
6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
7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8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9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10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11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
12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3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
14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15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16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18沈阳市沈河区人民医院(沈阳市沈河区皇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