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圆满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查自评工作

27.04.2016  09:29



      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和目标控制纳入绩效考核是葫芦岛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最根本举措。         为真正做好这项工作,按照《辽宁省“十二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葫芦岛市对“十二五”期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其中包括省政府考核市政府内容包括“十二五”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共29项具体指标。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对照每一项考核指标,逐项提供支撑材料,做到明确任务,客观公正,并按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上报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以市水利局文件形式上报了相关复核技术资料。
        根据自查情况,葫芦岛市“十二五”期间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促进了水资源优化配置,使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