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中院:审判长座谈会 “五个坚持”谈改革
01.02.2016 12:23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邢洪亮提出,理顺各审判主体之间关系,明晰管理职责,优化审判职权配置,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此次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审判长作为审判权主体之一,更是法院日常审判工作的骨干力量,一要讲“规范”,切实增强案件审理、文书制作的规范程度,助推营口法院2016“规范化建设年”顺利开展;二要讲“指导”,切实增强“指导也是生产力”意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实现同案同判;三要讲“学习”,切实增强法律业务素养,培育并树立各部类的权威法律专家;四要讲“担当”,切实增强“信访也是办案”的责任意识,真正带给当事人司法为民的温暖正能量。
党组书记、院长王永恒对与会人员能够畅所欲言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强调:一要坚持适应,适应改革新形势和廉政新形势,形成团结向上的浓厚发展氛围;二要坚持敬业,敬畏法律、敬畏权力,勤勉工作,勤奋上进,提升群众对法院的司法满意度;三要坚持责任,在“还权于合议庭”的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审判长要切实肩负起审判工作的职责;四要坚持守纪,法官“有权不任性”,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五要坚持提高,着重提高业务能力,努力成为专家型法官,优化专业法官会议人员结构并不断促进案件质效的全面提高。
(作者单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01.02.2016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