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 兴城2人被判刑

21.04.2015  17:32

  截至今年3月,兴城市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8户,任中审计8户,查出问题资金2692万元。其中涉嫌违纪7人,涉嫌犯罪2人。 2人被判刑,3人免职,1人降职,1人留党察看,2人正在审理中。

  去年7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颁布,各审计机关自此不断加大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但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据了解,兴城市审计局自去年7月到今年3月,共完成领导干部离任审计8户,任中审计8户,主要为兴城市部分局的主要党政领导。查出问题资金2692万元,提出建议38条。其中,7人涉嫌违纪,2人涉嫌犯罪,分别移送纪检检察部门,2人判刑,3人免职,1人降职,1人留党察看,2人正在审理中。主要涉及问题为挪用专项资金、扩大项目开支、私设小金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