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凤凰网]辽宁通报全省71家不合格游泳馆

21.08.2015  10:58

8月20日,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公布了《2015年全省游泳馆卫生监督检测情况报告》,全省71家游泳馆水质未达到合格标准,被要求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大部分游泳馆已完成整改。

此次监督检测在6月份到7月期间进行。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省内所有游泳馆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由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技术服务机构对游泳馆进行了水质检测。

此次共检查了全省278家游泳馆,对营业的270家游泳馆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PH值、泳池水余氯、浸脚池余氯等七项。结果显示,199家水质符合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合格率为73.70%。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要求。

此次监督检测比2014年检测多了泳池水余氯和浸脚池余氯两项检测内容,综合检测结果要高于去年的检测结果,也高于2014年全国检测结果。”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公共场所卫生监察科冯智田科长介绍说,“余氯是消毒剂浓度,池水正常含量在0.3~0.5mg/L之间,若含量过低,会影响消毒效果;含量过高,会伤害皮肤。余氯含量比较难控制,尤其是游泳者比较多的时候,水被不断搅动,余氯也会慢慢挥发,含量自然就降低了,所以对池水定期进行检测很重要。

冯智田表示:“今后,卫生监督机构仍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要求游泳馆按照国家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卫生管理,增加自检仪器和消毒剂自动投放设备的配置,保障游泳馆的卫生安全,使百姓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