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三级预警 沈阳22家企业限产减排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张阿春报道 昨日,省环保厅公布12月以来省内25家连续10小时排污超标企业名单,其中涉及两家沈阳企业,分别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和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于12月15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按照最新会商结果,目前仍保持三级黄色预警不变,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一环内(含一环)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加大对重型柴油货运车、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各县(市)环保局、各环保分局对燃煤企业加大检查频次。12月18日至19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7车次,检查大气排污企业140家次。
全省:四项措施从严从速查处大气环境违法
昨日,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护公众健康,加强大气污染源环境监管,采取四项措施从严从速查处大气环境违法问题。
一是根据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要求,确定辖区内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实行驻厂监管,督促排污企业落实限产限排要求,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实行超标预警、加密监测、强化执法。每日制定大气污染源监管执法计划。环境监测、监控、监察等部门协同联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数据为线索,采取明查、暗查、夜查、晨查、突击检查等不同方式,对大气重点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物料堆场覆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执法予以查处。对连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措施; 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适用行政拘留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气违法排污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四是省环保厅联合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对重点地区、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巡查执法,对违法排污行为督查督办。
沈阳:二环内47个工地停止土石方施工
沈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应急预案部署,组织全市22家限产工业企业落实相应的工业企业限产操作方案,在保持稳定和达标排放基础上,持续按相应预案实施限产限排。
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要求,一环内(含一环)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加大对重型柴油货运车、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市环保局继续组织加强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启动简易快捷程序,各县(市)环保局、各环保分局对燃煤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二级以上监管企业及大气在线超标企业每日检查1次以上,各区县环保人员19日进行驻厂监察。
市建委市、区两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组成检查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巡视督查,二环内47个在建施工现场全部按照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停止了土石方施工、建筑拆除、砂浆搅拌、残土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
市城建局按照应急专项预案要求,督促检查二环内市政施工工地的责任单位停止土石方施工、构筑物拆除、浮土吹扫、残土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加强街路清扫保洁,组织各区加强了对主要街路的机械化吸扫作业。
市执法局继续开展二环内治理扬尘污染应急执法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执法车辆150余台,检查易扬尘物料露天堆场70余处,同时对运输建筑垃圾、煤炭、炉料等散流体车辆进行检查,查处存在沿途洒落行为的违规运输车辆1件。
市房产局要求各供热单位积极响应,督促辖区内供热单位储备本单位日燃煤量6-10倍的洁净煤,并在重污染天气下使用;督促各供热单位的供热锅炉房在不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下,保证除尘、脱硫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并通过采取科学化、精细化调节等措施减少热负荷,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处理好供热达标和环保合格之间的平衡关系。
排污超标企业名单
地市 企业名称
沈阳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
大化集团大孤山热电厂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
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
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鞍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
(铁东分公司)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鞍山市立达供暖有限公司
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抚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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