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27家医院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莹报道 即日起,在沈阳居住办理了省内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可在27家医院享受直接结算了,涵盖从三级医院到一级医院。同时,沈阳参保的异地就医人员,符合条件的住院费可直接结算,急诊、门诊规定病种的费用还需往返报销。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以来,沈阳市现已开通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在大连、本溪、锦州、营口、铁岭、盘锦、葫芦岛、辽阳八城市联网直接结算业务,其中辽阳为新增城市。此外,丹东和朝阳也在积极推进软件升级改造中,预计年内就可进入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中。
在沈阳市医保局最新公布的“沈阳市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医疗机构数量由此前的18家增加至了27家。增加的9家医院主要集中在三级医院和区二级、一级医院。
沈阳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名单
三级特等
3家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三级医院
17家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沈阳市骨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
市二级
3家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沈阳急救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区二级
3家沈阳祥云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医大一院大东医院(小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河区人民医院(皇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有限公司)
政策问答
1.门诊就医可直接结算吗?
直接结算针对的是住院费用报销,不包括门诊看病检查和药房购药,门诊看病和药房购药的费用将由个人账户每年统一划拨的部分来承担。开通异地结算后,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年将个人账户的金额划拨到已开通了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变为个人储蓄,用于单独的就医购药。
2.急诊、门诊规定病种可异地直接结算吗?
沈阳市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只可直接结算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符合沈阳市报销规定的急诊、门诊规定病种等医疗费用,需持相关手续回到沈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结算。
3.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沈阳市参保的异地居住人员,所享受的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完毕后进入理赔程序,所报销费用将汇入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中。
4.外市来沈阳办理异地就医需要哪些手续?
参保人需携带异地居住人员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审批备案表》一式2份,在沈阳市医保局结算处窗口办理登记确认。
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应持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治疗并直接结算。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需向医院缴纳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并由定点医院出具医疗费用发票及相关材料。咨询投诉电话:沈阳市医保局结算处62161762、医疗监察处6216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