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与敬老院正忙互告 老人过世

25.03.2015  13:35

  新闻到底:《敬老院老人不睡觉 就喂安眠药?

  新闻闪回:2014年10月9日,沈阳市民兰先生将86岁的老母亲送到了吉祥敬老院,但11天后,老人突然两次摔倒,被送到七三九医院,生命垂危。敬老院护工表示给老人喂了一种“阿普唑仑片”促进睡眠,家属质疑是此药导致老人摔倒。而敬老院院长则表示是家属授意喂药。

  老人在敬老院中突然摔倒,生命垂危;敬老院护工承认给老人喂了一种促进睡眠的精神类处方药物“阿普唑仑片”,老人的突生变故是否由此引起?

  是谁允许敬老院私自喂老人处方药物?家属又是否知情并授意?争议不断。

  即便民政部门对涉事敬老院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加强全市养老机构的监管,保障养员合法权益,事件也并未降温。

  敬老院将老人家属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老人也将敬老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而就在双方互成被告,各说各理时,争议的焦点突然消失:老人在今年大年三十的前一天,与世长辞……

  距大年三十只有一天老人离世

  “妈,眼看就要过年了,你一定要挺过这个年啊,我们全家都陪着你呢。

  眼看着过年了,虽然孙素贤老人的情况并不太乐观,但一家人还是盼望着,老人能有所好转,一家人共同跨过这个年。

  不过儿子兰先生事后回忆,当时老人不停地摆手、摇头,“年,我恐怕是过不去了”。

  家人虽然有思想准备,但并没有做最坏的打算。

  2015年2月17日,距离大年三十只有一天,老人一语成谶,不幸离世。

  在老人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一栏显示“呼吸衰竭”。而死亡前,老人已卧床三四个月,始终身体虚弱。

  老人撒手人寰,她并不知道,围绕着自己的情与理的拉锯反而愈演愈烈。

  敬老院告老人家属:侵犯名誉权

  一审判决不构成侵权

  2014年11月10日,吉祥敬老院向于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给老人喂药的情节,描述如下:

  “孙素贤入住敬老院后,因情绪不稳定,经常半夜喊叫并且半夜敲其他人的房门,其他入住老人出来阻止时,孙素贤还打其他老人。因此,敬老院负责人给被告打电话,要求被告将孙素贤接走,理由是老人干扰其他老人休息,敬老院护理不了。被告要求敬老院采取措施,给老人吃点安眠药,护理员给老人吃了一片安眠药后,没有效果。第二天,家属给护理员打电话,当得知没有效果后,家属要求加量,还是没有效果。在此期间,老人患病加重。

  原告认为,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擅自领记者到敬老院暗访,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散布不实内容,由于被告擅自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且散布范围极广,客观上降低了原告的声誉,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向原告公开道歉,并在辽宁省内主要报纸上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并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医药费,赔偿原告损失5万元等。

  2015年3月23日,兰先生拿到了此案的一审判决,这一天如果老人在世,正好是她87岁的生日。

  于洪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只是将原告给老人喂药以及老人摔倒住院的事实向媒体进行陈述,并没有侮辱、诽谤等行为,报道中包含被告言语的内容与事实相符,被告主观也没有过错,因此不构成侵犯原告名誉权。法院驳回原告敬老院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其承担。

  老人告敬老院:赔偿医疗费等

  一审已开庭暂未宣判

  在等候敬老院起诉的案件宣判时,孙素贤老人一家也决定起诉敬老院,要一个说法,而原告人是以孙素贤名义起诉的。

  2015年1月15日,兰先生通过律师上交了起诉状。

  起诉状提及,兰先生与被告吉祥敬老院签订了《沈阳市入住养老机构合同书》。

  2014年10月18日,被告工作人员没有征得原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恶意为原告服用处方镇静药(安眠药的一种)阿普唑仑。服药之后,致原告头晕昏迷倒地摔伤,由于被告不及时护理治疗,致原告并发多种病症。2014年10月25日被告通知兰先生后,送原告至医院治疗。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3万余元,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待定残后追加。

  此案一审已开庭,但暂未宣判。

  不过在诉讼进行中,老人死亡。兰先生表示,将变更原告人,重新起诉敬老院,而且“赔偿金额还要提高,因为他们给吃药,造成老人的死亡,必须由他们负责”。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敬老院的秦院长,他表示由于政府规划,敬老院动迁,已经不再经营,而对双方的官司,他也表示希望告一段落,“由政府安排吧”。

  调查

  多家敬老院称喂药必须规范

  此事发生之后,于洪区

  民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全区其他养老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的通知》,沈阳市也将立即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全面安全专项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保障养员合法权益。

  昨日,记者以家属身份咨询了沈阳几家敬老院的情况,他们均表示看过这一报道,并针对敬老院养员的药物使用问题进行了监督管理。

  “对养员的药我们是有明确规定的,即便是家属提供的药,也要经过院内的专业医师审核。”大东区一家养老院工作人员表示。“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老人闹,我们会采取其他方法,比如单独房间,或者与家属商量劝退等,不影响其他养员休息为前提,也让老人和家属心里舒服。”另外一家敬老院的负责人称。

  对话老人儿子:我们不知道给老人喂的是处方药

  围绕着老人的家属,争议也始终存在:为何家人有赡养能力还要送到敬老院?又是否授意敬老院喂阿普唑仑片?

  记者针对这样的争议,采访了老人的儿子兰先生。

  记者:为什么把老人送到敬老院?

  兰先生:当时不说有代沟吧,也是老人与年轻人生活习惯有严重分歧。我妈在家看到的都是儿女的毛病,嫌小的浪费,她看不习惯。她认为这个家庭应该听老人的,总用老的方式去规范别人,年轻人接受不了,双方有分歧,我妈后来大闹,甚至开口就骂。

  记者:去敬老院是谁提出来的?

  兰先生:我跟我妈说“那你觉得这个家容纳不了你,你去敬老院看看?”我妈就说“那你给我送敬老院去吧”。就这么的一赌气,就送到了敬老院。我没想长时间把她送到敬老院,只是想试试,不行再回来。但发生了这样的事。

  记者:对这个做法,你们后来认为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兰先生:我妈后来临走的时候也跟我承认错误,说“走错的路我能走回来,但说错的话,做错的事,都已经收不回来了”。我听了心里也非常难受。

  记者:敬老院方说,喂药是由你们同意的?

  兰先生:当时敬老院说我妈太闹,不睡觉,影响其他人休息,说不行喂点儿药,秦院长也说没有副作用,他爱人也在吃。我们以为是普通的安眠药,一般人是可以吃的,但并不知道喂的是处方药。

  记者:老人已经走了,今后还打算怎么办?

  兰先生:我们认为,老人的死与敬老院给喂阿普唑仑片必有因果关系。老人的死,吃药是诱因,因为吃药导致摔倒,引发的脑水肿同样也是诱因。老人走了,我们会变更原告人,继续告敬老院,给我妈要一个公正的说法。

  专家观点

  居家养老适合我国国情

  据统计,2013年我国年满60岁及以上的2亿老年人口中,失能老人达3600多万人。2015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9.5%。

  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青连斌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养老难题必须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养老金,要能够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养老服务,特别是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却难以满足。

  在我国城市中,完全失能老年人中有照料需求的占77.1%。但目前我国各类收养机构收养的失能老年人只有约24万至35万,只占全部收养老年人数的17%。

  青连斌教授认为,在我国目前家庭养老能力下降、机构养老总体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居家养老的优势更为突出,是一种很有前途的养老方式。这是一种专业性强、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针对特定人群的服务。“以中国红十字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开展的一项保姆服务为例,护理员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采取的是优惠价格,甚至是免费、半免费的,面向困难的失能老人,主要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青连斌说。

  首席记者 杨帆

  3月9日,在孙素贤老人的儿子兰先生家里,兰先生向记者讲述老人的最后时光时哽咽,并表示将通过法律程序为母亲要一个公正的说法。 首席记者 白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