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告诫制度今年在沈全面推行

26.01.2016  12:00

   家暴告诫制度今年在沈全面推行

  家暴列入“黑名单” 离婚时施暴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今年,沈阳市将全面推行家暴告诫制度,如反复出现轻微家暴,施暴者可能接到告诫书,成为警方重点管理人口,在“家暴档案”即黑名单中留下一笔,并将作为婚姻破裂时的证据,在财产分割时,施暴方或将面临少分和不分财产的情况。

  省政协委员、沈阳市妇联主席初立华介绍,2012年沈阳市以沈河区为试点,探索公安机关与妇联配合的家暴告诫制度。近三年来,沈河公安分局共建立111个家庭暴力报警站,建立家暴档案1586份,查处家暴案件900余起,发放《告诫书》200余份,构建起防治家庭暴力的第一道法治屏障。2016年,家暴告诫制度将在全沈阳市推开,探索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家庭暴力庇护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

  去年我省下发《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告诫制度要求,公安机关接到“110”家庭暴力报案、报警求助或者举报后,事发地公安派出所应立即调派警力到达现场,控制家庭暴力加害人,维护现场秩序,对需要救治、庇护的被害人进行帮助。

  在事实调查清楚、证据收集充分的情况下,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员管理档案。同时,公安机关要将家庭暴力告诫书及档案信息录入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人口管理中的重点人口管理模块。也就是说,告诫书将跟随人口档案,如同身份信息一般,无法抹去。

  同时,妇联除了对家庭暴力的投诉进行调解和处理外,还有回访的环节。如果经过评估和多次回访,判断该家暴行为在告诫范围内,就将依照规定转办,由基层派出所介入调查,施暴者或将接到告诫书并进入重点管理人口档案。

  除了震慑作用外,出警记录、告诫书和档案内容都将作为婚姻关系破裂时的证据,在财产分割时,施暴方或将面临少分和不分财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