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21家涉气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
29.10.2015 10:22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10月28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全省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应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绿色信贷限制等“组合拳”,严厉查处涉气环境违法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对涉气企业按日连续处罚46件,下达罚款363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5起,下达停产限产12起,行政拘留移送14件。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省环保部门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对176家次超标排污企业实施罚款,累计处罚金额2110余万元。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中国银监会对21家涉气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与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辽宁省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通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限期治理未完成应取缔关闭的企业中(终)止生产用电。严厉查处冒黑烟等尾气污染严重车辆,共计淘汰黄标车等尾气污染严重的车辆8.9万台,全年将淘汰13.8万台。
(李海英)
编辑: zfw07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29.10.201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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