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65家药品配送企业被警告

26.02.2018  09:45

  近日,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2017年第四季度药品供应配送考核情况的通报》。

  165家药品配送企业因承担配送任务但综合配送率、配送及时率和配送到位率为0被警告,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进行约谈并限期改正。

  对于限期不改或再次发生的,经市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提请、省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消承担配送业务配送企业的配送资格和该产品的中标资格,并纳入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该配送企业2年内不得参加辽宁境内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活动;三次发生的,该配送企业永久不得参加辽宁境内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活动。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闻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