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宽甸县局做好非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税收管理
14.01.2015 17:12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规范非居住房屋租赁行为,堵塞税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宽甸县局于1月5日邀请宽甸镇政府、宽甸县工商局、宽甸县房产处主管领导在县地税局四楼会议室就“部门联合、以证控税”的出租房屋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进行座谈。
与会人员就《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非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税收秩序的通知》(宽政办发﹝2013﹞45号)、《宽甸镇城区非居住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标准》、《非居住房屋出租税收“部门协作以证控税”流程图》进行认真研究,就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并制定了解决方法。
此次座谈会上,加强非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税收管理方案取得了各部门的积极支持,为实现“以证控税”奠定了基础。目前,宽甸县多部门联合,以证控税的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模式运行良好。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4.01.2015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