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八点要求  

16.01.2015  19:03

近日召开的宽甸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八点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动摇。

二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强化生态功能价值,实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提高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

三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完善“三高一低”企业退出机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是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青山碧水蓝天三大工程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加大矿山开采区、工程破坏区山体植被恢复力度,加快县城、农村集中屯堡、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逐步实现县域内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五是推动碳汇经济发展,摸清全县林业碳汇家底,推动宽甸碳汇指标上市交易,加快碳汇交易与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六是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计划,构建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的全方位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七是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开展“换物超市”进校园、进社区试点活动,实施居民绿色出行计划。

八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绿色发展政绩考评体系,使之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