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完成对严重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
03.06.2016 07:51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印发的《辽宁省“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要求全省于今年底前完成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
摸底排查阶段7月15日前按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的“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将“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清单及阶段性总结以政府文件形势报送至省环保厅;
统一取缔阶段各地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取缔名单,10月15日前依法对名单中的企业予以取缔;
督查总结阶段各地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县(市、区)工作情况督导验收,明确监管责任人,防止取缔企业死灰复燃,并向社会公开取缔结果。11月15日前,各地将2016年排查取缔“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省政府,并将“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取缔明细表报送至省环保厅。(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李海英)
编辑: zfw04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03.06.2016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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