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近日,省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完善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大农村基层组织基础保障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方面,对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农村工作,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的重要保证,是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凝聚农民群众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必须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意见》强调,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强化政治引领功能,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相统一,认真践行党的宗旨,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作风、创新服务载体、搭建服务平台,在服务中体现党的政治优势。要健全完善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做好在农民工聚居地组建党组织工作;实施“千村整顿工程”,建立健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整顿建设机制;实施“千村示范工程”,加强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坚持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重点从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大学生村官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公务员、领导干部、事业编制人员力度。要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外出农民工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对在80后、90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适度倾斜;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制度,形成党员活动常态化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党员关爱帮扶基金,帮助支持生产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要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积极推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要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实施“百千万富民强村工程”,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要加大农村基层组织基础保障,强化农村基层工作力量,落实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升级。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建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查制度,总结推广农村基层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推动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