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建立 救助农村留守儿童 强制报告机制

18.07.2016  20:40
    据新华社太原7月17日电(记者王菲菲)山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和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使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意见指出,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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