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整治选派干部“挂名走读”问题

14.05.2018  10:04

  全省各市人社部门将对技工院校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助学金;选派干部存在“挂名走读”问题;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计划在年底前完成制度建设。日前,省人社厅印发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明确治理重点围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支持和定点帮扶、派驻扶贫干部等扶贫任务开展专项治理。

  整治具体内容包括,对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以行业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目标任务不明确,没有按要求建立台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工作时,未按照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技工院校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助学金。社会保险资金监管不严、使用过程失职渎职等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按照计划,5月底前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公众微信号、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扶贫对象、困难群众对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扶贫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6月-9月底限期整改阶段,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剖析本系统扶贫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0月-11月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

  年底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