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治辽宁”蓝图一绘到底

21.11.2014  14:41

    在锦州市古塔区钟屯乡何屯村,检察官张延燕每月都来给村民上两堂法律知识课。

    “过去村民遇到啥事都要找‘关系’,认为有人就好办事,‘农村普法宣讲团’讲的都是婚姻、房产继承等咱老百姓身边的法律问题,老百姓听完之后观念变了,遇到事儿开始找法,尊法守法意识也更强了。”村党支部书记何俊学感慨地说。

    在每个乡镇建立公益普法服务站,在每个村建立一所法制夜校、培养1至3名“法律明白人”,近距离地帮助农民消化理解所学法律,随时解决遇到的法律难题。锦州市“进村入户”进行普法宣传的做法,是我省“法治辽宁”建设工作的真实缩影。

    我省“六五”普法规划中明确要求,在5年内所有的地级市和90%的县(市、区)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力争在全省实现“一个成熟、两个提升”的普法目标,即:使公民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心理和习惯进一步成熟,党委和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诚信力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这是一个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的宏伟目标。

    作为全民普法的发源地,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法治辽宁”这张蓝图,正在徐徐展开,并一绘到底。在依法执政、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公正司法、社会普法等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我省已经走在了前列。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直是网上的舆情热点,我省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重点加强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建设,省政府还专门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使行政机关从发现违法行为到进入救济渠道的整个行政执法行为都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我省积极探索“开门立法”,从立项到审核结束,全程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都要召开听证会或论证会,充分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反映民意,汲取民智。特别是对行政复议案件,由原来集中在省政府机关听证转变为一律在基层召开听证会,在基层开展调解,既方便群众,也提升了省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

    近年来我省推进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的背后,也都有法治的力量在支撑。棚户区动迁改造、拆除违法建筑、农村土地发包,因为始终贯穿法治化的治理模式和思路,很多原本难度很大的事都在法治的力量下平稳有序地推进。

   “明年开春回迁楼建完,我就开始搬家”,大连普湾新区丰荣街道台山社区居民老李,憧憬着喜迁新居的美好时刻。

    今年3月份,老李和其他25户居民的老房子被列为棚户区改造对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动迁完毕。放在以前,类似这样的动迁项目,可能一年都做不下来。

    究其原因,社区书记吴文增道破“天机”,“自己管理,自己动迁。就是在社区主导下成立居民自管会,由居民推选10名代表,挨家挨户宣讲法律政策、补偿标准,把所反映的动迁问题交给群众评议,要求合理的帮助争取,要求不合理的帮助做思想工作,但决不强迁,这种居民自管自治的方式,收到了良好工作效果。

    在锦州义县高台子镇砬子山村,今年3000多亩的土地发包,由于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程序依法有序,涉及200多户村民没发生一起纠纷,“有了法律作保障,老百姓心气自然很顺,”镇司法所所长刘景奎对此深有感触。

    “关乎人文,以化天下”。我省率先提出的法治文化建设,也是十八大后辽宁发出的最强音。省委书记王珉强调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辽宁将继续以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宗旨,不断强化公民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

    目前,法治文化已浸润辽沈大地,尊法守法信法在群众之中蔚然成风。我省每年都举办不同层次的法治文化培训班,并筹备成立了辽宁省法治文化宣传协会,在全省县(市、区)设立了40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引导群众日常生活信法、遇到事情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法治辽宁”建设,为幸福辽宁发展和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目前,我省已连续9年进入全国综合治理先进省行列,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1.79%,居全国前列。

(编辑:徐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