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将被列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

18.12.2015  10:47

  近期,财政部发文明确,从2016年起,将我省列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近日,财政部在河南省鹤壁市召开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对此项工作做了重点部署。赵化明副省长对此做出批示:“财政厅,特别是综改办在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上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改革意识强,对‘三农’事业贡献是突出的,在全国争取到试点省,实属不易,给予表扬。要从细、从实、从快制定试点方案。”为此,陈广君厅长批示:“请办公室将化明省长批示发全厅学习。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增强服务意识,为辽宁振兴做出贡献。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是推动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性变革,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意义重大,我们将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按国家要求,从细、从实、从快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扎实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力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