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近十万家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9月8日,随着抚顺市完成2020年任务清单中最后两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辽宁省提前20天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任务。
年初以来,辽宁省共梳理各类企业将近14万家,去除不在核发范围、企业关停、停产等情况,共将约10万家企业纳入了排污许可制管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9000余张;登记管理企业近9万家;另有1700余家因不符合条件,下发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据了解,排污许可制是围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管理的最核心制度,是排污单位守法、管理部门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
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给实施“一证式”环境监管打下坚实基础,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要求、内容、时限和保障措施进行细化安排。同时,将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作为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措施,纳入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对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实施全过程管理,将任务分解到月,对进展缓慢地区进行预警约谈。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还成立工作调度组和技术专家组,采取专人调度、专家包市指导的形式,随时解决各市遇到的问题,并同步开展质量审核,全程指导整改,确保核发质量。为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组织开展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以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并将排污许可制落实情况列为生态环境执法重点检查内容,强化许可制度执行的强制性。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集中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质量“回头看”工作,查缺补漏,检查分类处置准确性和发证登记合规性,确保“全覆盖”和“应发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