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私设停车场赚“外快”
沈阳日报讯(记者彭跃东) 眼下,一些医院、商场、酒店、市场、学校等热闹繁华地区停车位日益紧张,一些公司便打起周边弃管小区的主意,陆续开始设立经营性停车场。12月2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最近,铁西区一小区违规设经营性停车场被紧急叫停。
圈地:私设停车场牟利
最近,铁西区绣工西街建大四小区的居民们发现,小区物业公司开始给大门上锁,在园区内划停车位,安装监控,并设置门杆等设施,同时告知居民“今后要向居民收取停车费用”。
“在没有争取大多数居民同意的基础上,物业公司就擅自做主,设立停车场经营牟利,这一做法合理吗?”对此,一些居民提出质疑,并将这一情况投诉到96123市民服务热线。
经有关部门调查,该小区物业公司根据上级部门对弃管小区、开放式小区加强停车管理的有关要求,于11月19日在小区各个楼门张贴通知,征求居民对停车收费问题的意见。之后,社区以及物业公司人员开始走访居民。12月10日,部分居民向有关部门反映了该“物业公司没有资格进行停车收费管理”的主张。
规定: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12月12日,兴顺街道办事处召集相关各方对收费问题进行调研。经审核,该物业公司营业执照有停车场管理一项经营项目,但因该公司只能提供三分之一的居民同意意见书,未达到基本要求,当地派出所责令该物业公司停止收费。
据介绍,目前,沈阳市全面推行“自管自治”式静态交通治理新举措。按照规定,无物业的弃管小区经所在街道或社区同意,可以按照自管自治或委托专业公司看护的模式,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将小区进行封闭后设立经营性停车场。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性停车场应优先满足小区内居民停放。
收入:应用于补充物业费
记者从房产部门了解到,如果业主们共同决定弃管小区可以对社会开放进行经营性停车,那么所收入的款项理论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过现实情况是,很多弃管小区的基础设施是由政府投资改造的。为了解决管理费用不足的问题,将允许把停车费用纳入补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小区居民同意在园区内设置停车位,车位也不能随意划分,要充分考虑停车位设置的科学性。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旧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位的划分必须遵循业主决策、安全便利的原则,为的是给小区居民提供停车的方便,但决不能给小区“添堵”。停车位的划分不能挤占消防通道,也不能影响居民的出行。
-相关新闻
一弃管小区尝试对外停车收费
沈阳日报讯(记者彭跃东) 12月22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沈阳市全面推行“自管自治”式静态交通治理新举措的大背景下,和平区保安寺社区在全市率先与专业停车看护企业“联姻”,将弃管小区内的停车位实行规模化、专业化管理,并错时对外开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南湖院区周边停车难,还有效地遏制了当地停车收费乱象。
据介绍,目前,这种新模式已在该社区的保安寺街26号大院推行了半年多。这个大院紧邻盛京医院南湖院区西门。长期以来,有一伙人专门往院儿里带社会车辆,一次要价20元—30元,弄得小区居民无处停车。
“在与专业停车看护企业合作前,社区干部挨家挨户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最终同意的居民占到了72%左右。”保安寺社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弃管小区是否开放停车场,小区居民的意见是最重要的,如果绝大多数的居民都不同意的话,就不会开放停车场。
当天,记者来到了保安寺街26号大院看到,与其他弃管小区不同的是,该院儿的出入口都设置了起落杆和停车收费标准告示牌。车主想停车的话,需刷卡进院停车。在起落杆上贴着一条温馨提示,进入保安寺社区,一切车辆禁止鸣笛。
据介绍,目前,保安寺街26号大院只收取外来车辆的停车费用,大院内的居民停车免费。对于停车场的收益,社区已与看护企业有约在先,看护企业每年都要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小区的公益投入。同时,为了避免社会车辆与居民车辆抢车位,社区要求停车看护企业在晚间减少外来车辆的进入,保证居民的私家车有位可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