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网传“葫芦岛北站爆炸”被处罚(图)
“葫芦岛北站爆炸”传谣者“90后”少年接受警方调查。录像截屏
朋友圈里,有1张照片闪着火光,另1张照片中显示有“葫芦岛北站”字样,车站楼后冒着黑烟。
葫芦岛一位“90后”少年没经核实,将两张照片发布在自己新浪微博上,并配上文字:“油罐车着火,动车爆炸”。结果为自己的传播谣言行为付出了代价。
昨日,葫芦岛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白琨告诉记者,警方经过2天时间缜密侦查将违法嫌疑人抓获,并给予在网络传播“北站爆炸”谣言者治安处罚。
近日,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内,一则有关“葫芦岛北站爆炸”的消息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和传播,并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
葫芦岛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控到该相关信息后,立即对造谣者展开调查工作,同时在7月7日其官方微信网络平台上发出辟谣:网传求证:“今日有网民在微博、微信中传播葫芦岛北站动车发生爆炸。经查:2015年7月6日15时21分,京沈高速兴城段一辆拉30吨废机油的油罐车发生事故,部分机油泄漏起火,16时40分火情被扑灭。葫芦岛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正在对蓄意捏造动车爆炸新闻的发布者、转载者进行追查。 ”
警方发出辟谣信息后,很多人删除了相关信息,然而仍然有人在肆意传播和在微博上发布。对此警方继续加大查处力度。 7月9日,葫芦岛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白琨、赵骁男和许崇敬将转发传播谣言相关信息的违法嫌疑人张某某抓获。
经过警方调查了解,张某某1998年出生,无业。7月7日11时35分左右,张某某正在家中刷微信朋友圈,这时有人发布的两张照片突然引起了他的注意。其中一张图片是从车上拍的照片闪着红红的火光,另一张照片中显示有“葫芦岛北站”的字样,并在车站楼后冒着滚滚的浓烟。张某某没有经过核实,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便将两张照片发布在了自己的新浪微博上,并配上文字“油罐车着火,动车爆炸”。此举引起市民恐慌,并造成恶劣影响。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是网络行为的底线。有底线才有自由,有边界才有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目前我国多地公安机关对网络造谣、传谣行为都做出了依法处罚。增强不制造谣言的自我约束力,做到不造谣;在未经核实的信息面前克制住传播的欲望,做到不传谣,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提高网络谣言的鉴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