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审核权限下放到县区

29.05.2017  07:51

 

  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本溪市从今年开始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审核权限下放到县区,由县区民宗和财政部门依据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自主确定扶持项目,并将年度项目安排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民委备案。市民委负责项目备案和资金使用监督,同时根据当年中央和省财政下拨的资金规模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至各县区。 

  将资金管理权限下放到县区,有利于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更加精准地把握资金的使用方向,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有利于市民委集中力量抓好资金监管,不断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和保障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发挥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