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在沈享有同等入学机会
10.01.2017 01:0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月7日,沈阳市教育局出台《沈阳市教育系统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外来创业就业人员子女在沈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将享有同等入学机会和学生资助政策。
沈阳市教育局紧紧围绕沈阳全面振兴发展,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教育难事为切入点,积极创造条件,在外籍人员集聚地区举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与北京等地区合作,引进2至3所品牌幼儿园。支持区、县(市)进一步改善试接受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规范中小学接受外籍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子女就读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外来创业就业人员子女,在沈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享有同等入学机会和学生资助政策。初中生可参加沈阳市中考,进入本地高中学习。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与沈阳学生享受同等免除学费政策。解决好“盛京人才”战略、引博工程等高端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0.01.2017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