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局五项措施积极安排部署“红盾护农”活动

19.03.2015  16:58
根据省局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全市农资市场服务、监管工作成果,维护广大农资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丹东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行动。 一是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监管。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监管。厘清职责边界,结合新版业务系统录入,建立和完善“经济户口”监管档案,结合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对辖区农资经营主体进行逐一排查、摸底,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是认真做好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根据省局2015年流通领域农资商品检测工作部署和市局《关于规范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通知》的具体要求,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测。实施不合格农资下架、退市和追溯制度,努力做到把不合格农资清除出丹东市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产增收。 三是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以属地工商分局(所)为依托,以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严厉打击农资经营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坑农害农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农资商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农资商品虚假表示、标识不清、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傍名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四是推行“关口前移”,建立农资经营者自律体系。实现事后查处向行政指导、预警防范和长效监管机制转变,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消费维权“12315”网络建设,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农民投诉,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红盾护农联络员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民消费纠纷。继续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 五是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红盾护农专项行动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跟踪报道,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的成效。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市长热线、民心网、信访等转办案件,切实解决消费投诉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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