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全方位摸清食品销售经营者底数

05.05.2016  00:36

为全面落实“三化”监管制度,准确掌握全市食品销售经营者的底数,摸清基本状况,解决食品销售经营者底数统计不一、监管责任不明等难题。近日,鞍山市局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销售经营者底数专项清查工作。一是明确了摸排时间。集中两个月的时间(4月25日至6月25日),以基层监管所为单位,对本辖区内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行逐一排查。二是底数达到“四统一”。排查情况要与食品经营许可软件系统、台账进行核对,达到软件系统、台账、实际户数、报表完全一致。三是如实查清无证销售食品情况。在全面细致排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存在的无证经营的业户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确因动迁区域等地方政策造成无证的业户,应进行登记备案,依法依规进行监管。同时,提供相关动迁政策文件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四是规定了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满注销流程及时限。对2016年4月30日前许可证有效期满且未主动办理注销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按照许可档案信息进行现场核实,现场不能确认或者没有找到食品销售经营者需进行电话核实确认,经核实已确认不再经营的业户依法予以注销,注销工作在2016年6月25日前结束。2016年4月30日以后,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即时依法予以注销。五是摸清食品经营业态及分布情况。摸清辖区内商场超市(1000平以上)、食品市场(预包装食品占70%以上)、食品批发经营者、网络食品销售者分布情况,充分认识食品业态类别及经营方式的复杂性,着力探索混合业态、新兴业态的监管思路,进一步加强食品批发经营主体、网络经营主体等重点类别的监管。六是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市食药监局将于7月份组织检查验收,按照“两随机一公开”原则,采取在全市食品执法人员中随机抽调检查人员,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局随机抽取5家有证单位、5家注销业户、一条街道的实体店铺进行核实,汇总检查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