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全面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26.03.2015 12:3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近日,省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就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首先,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开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中甄别出属于省地税局及省以下地税局实施的处罚权力事项。其次,对本通知下发前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地税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清理。第三,编制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第四,清理结束后对违法设定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清理。
对于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省地税局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步骤和工作方法,并要求各市局在省局分期分批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后,对清单中属于各市局(绥中、昌图县局)及市以下地税局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一并公开,同时公开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
省地税局还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对清理截止日以后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即当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权力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发生变化或者机构职能调整时,省局和各市局在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权力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变化之日起或者机构职能调整确定后2个月内,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或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相应调整。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6.03.2015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