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局合作区分局零散税源清理登记制成效显著
26.06.2015 10:03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今年以来,丹东市地方税务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继续加强日常管理,巩固和推进税源清理,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自2014年6月起,合作区分局对非正式登记纳税人出租房产的税收征管,实行临时税务登记制度,录入金税三期。一是每个出租房产对应一个承租人,在保证出租人和承租人财产网上登记保有逻辑关系的同时,利用税务登记中的主营、兼营项目字段,填入承租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以保证正常登记的纳税人,其承租房产与出租人有对应的数据逻辑关系;二是各应纳税中实行按年确定纳税期限,以保证年度终了后,对税收管理员有一个预警提醒,以保证征管责任到位;三是保证了可持续税收征管,避免了以往临时征收户临时征收数据混乱,无法统计的局面。截止2014年底,合作区分局共办理了220户出租房产自然人非正式登记纳税人临时税务登记,征收税款199万元,其中房产税81万元,个人所得税67万元。
今年以来,合作区分局积极分析实际成果与预期目标差异,在继续要求出租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征管措施下,查找其他漏点,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加征收预警模式的征管措施,例如:新办登记户,无论是否应核定房产税,先行核定房产税税种,计入系统管理员每月发起的“应申报统计”,提醒和倒逼税收管理员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确认”和财产自有或者承租登记,有效防止边清边漏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持续加强征管力度。据统计,自2014年6月份清理以来,网上已经办理出租人临时税务登记400余户,登记和征管力度系数达到0.4,征收税款307万元,其中2015年前四个月办理出租人临时税务登记180余户,征收税款99万元。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6.06.2015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