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局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新《条例》培训工作

28.11.2014  11:46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部署,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使广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更好的了解新《条例》内容,加快规范经营行为,10月末,盘锦市局组织开展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条例》培训工作会议。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共11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国家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阐释。指出:新法规在医疗器械许可管理模式上做了很大的调整,将二类医疗器械许可管理变为了备案管理;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明确告知今后企业在购、销、存方面具体应该如何规范、怎样去做。

同时宣布《关于开展盘锦市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企业做好自查自纠,要按照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全市医疗器械购、销、存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