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排查取缔“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取得阶段性成果

02.09.2016  16:14
    为深入推进《营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进一步巩固体提升辽河流域水质状况,营口市制定并印发了《营口市“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市环保局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排查取缔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排查人员729人次,共排查出“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26家,取缔3家严重污染企业(老边2家,站前1家,均为电镀企业)。

    下一步,将按照方案要求,协调各县区对已排查出的企业进行筛选,确定全市“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名单,并依法对名单中的企业予以取缔,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