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水文局机关档案工作晋升省一级档案单位

20.10.2015  10:33



10月19日,鞍山水文局机关档案工作晋升省一级单位评定会议在鞍山召开。由省档案局、省水利厅、省水文局组成的评定组对鞍山水文局机关档案工作晋升省一级单位进行评定验收。

评定组认真听取了鞍山水文局有关机关档案晋级工作报告、档案晋级自检报告的汇报,实地检查了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声像、实物、电子档案等情况,档案扫描、录入及档案编研材料等情况。评定组认为,鞍山水文局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落实了各项岗位责任制;设立了档案室、阅览室和办公室,购置了密集架、防磁柜、计算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硬件设备;搜集、整理了比较齐全、完整、准确的档案业务资料,完善了保管、借阅、销毁等规章制度;开展了业务学习培训和检查指导,提升了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管理水平,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尤其是近两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档案晋级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了档案信息化管理。同时,进一步广泛搜集了水文基础资料,开展了抢救性资料编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经讨论研究,评定组一致同意鞍山水文局机关档案工作晋升为“辽宁省机关档案工作——省一级单位”。

省水文局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