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2%
16.02.2017 11:3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月15日,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了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变化情况,受节日、春运、气候等因素影响,我省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2%。
在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明显。其中鲜菜价格变化最为抢眼,上涨了21%,猪肉、水产、鲜果、食用油、粮食价格均有小幅上涨,鸡蛋价格略有下降。
在教育文化和娱乐领域,旅游价格上涨了9.7%,涨幅较大;在其他用品和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等领域价格变化较小。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影响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因素主要有三点。首先受节日因素影响,食品价格上涨较为明显。其次是由于寒假和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增多,交通和旅游价格上涨明显,飞机票、旅行社收费、长途汽车价格环比均有明显上升。同时受国内成品油调价影响,汽、柴油价格有所上调。
预计2月份,随着节日因素消失、消费需求回归常态,加之气候转暖、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大幅减少等因素变化,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环比指数均将出现明显回落。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6.02.2017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