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闭幕

01.12.2017  10:18

  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曾维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辽宁省志愿服务条例》和关于批准《本溪市人参产业发展条例》《辽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葫芦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葫芦岛市殡葬管理条例》《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分别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辽宁省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责任编辑:刘克)


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确定
    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的决议》。按照方案,2018—2019年,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为1.人民政府
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定于明年1月23日召开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11月3新浪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