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太极拳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7月13日 天津市
二、竞赛项目
规定陈式太极拳、规定杨式太极拳、规定吴式太极拳、规定武式太极拳、规定孙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
三、运动员资格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暨2017年太极拳健康工程系列活动—太极拳公开赛四个分赛区总决赛所设6个项目中中年组(D组)男、女一等奖且排名前二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竞赛总则》规定,天津可以直接参加全运会群众比赛项目太极拳比赛的各单项决赛。
四、参加办法
以各省市为单位报名,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仅限本人报名参加获得参赛资格的项目。
五、竞赛办法
(一)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规定项目中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三)项目时间
1.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6分钟,5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比赛套路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完成,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
3.按照各项目运动员比赛顺序,每2~6名运动员一组,同场比赛,分别评分。
(四)参赛年龄
40岁至59岁(195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目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前三名颁发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奖牌、证书,4至8名颁发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
1.报名邮箱: [email protected]
2.报名截止时间:6月13日24时。
(二)请各参赛队于截止时间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和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赛会组委会(地址另行通知),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报到时间
7月11日
(四)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八、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由中国武协选聘。
(二)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其它
(一)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并签署责任声明书。未办理者,不予参赛。需委托大会办理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二)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声明书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三)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