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截至11月23日,省委10个巡视组已分别进驻辽宁大学等20所省属高校,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视,这标志着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全面开展。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本轮巡视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监督重点,聚焦被巡视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情况。
省委巡视组将紧紧围绕深化政治巡视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督促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政治责任,把深化高校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确保高等教育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为推动辽宁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巡视组也将了解掌握。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本轮被巡视单位有:辽宁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鲁迅美术学院、沈阳工程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警察学院、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工业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