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县处级女干部本月起延至60岁退休

02.03.2015  08:43

  本报讯(记者韩冰)3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中组部和人社部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自3月1日起辽宁县处级女干部和有高级职称女专家延至60岁退休。

  中组部和人社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同时指出,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辽宁省已接收到该通知,并以国家规定的时间3月1日为准开始执行,辽宁省将不再另出台细则。

  既然55岁可选择自愿退休,那么在55岁至60岁之间的年龄是否可以选择退休?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文件也并未就此类情况有任何说明。究竟在这之间能否选择退休,还需进一步具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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