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在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已初步构建起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呈现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趋势。
一、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养老服务政策的创制力度。2014年制定出台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同时,配套制定了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等政策,有效推进了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
二是加大养老机构的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81家,其中公办61家,民办20家。各养老机构共设置床位9361张。2015年市本级启动建设的市老年公寓,经市政府同意后,现采取PPP模式运作,目前已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即将于近期签约,并将于2017年投入使用。
三是加大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市民政局启动了《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养老设施发展方案,是未来十年养老设施建设发展的蓝本,将对葫芦岛市养老设施的健康发展起到规范和引领作用。
四是加大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力度。全市各级老龄组织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口分门别类进行了统计,建立老年人口数据库,同时依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支持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成立了市居家养老呼叫服务中心,为16万名老年人办理入网,且已有6800多名老年人享受到紧急救援和生活帮助等服务。
五是加大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力度。为切实解决全市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市民政局下拨消防设施改造资金,对59家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消防设施改造。同时,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冬季攻势”、“夏季攻坚”等大规模专项整治活动。
“十三五”期间,葫芦岛市养老事业将以建机制、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强监管、重基础为发展方向,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供给侧改革,促进各类养老机构均衡发展。一是促进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积极推进四个县(市)区新建或依托社会闲置资源改建综合性的社会福利中心,确保500张床位的市老年公寓于2017年底前投入运营,启动建设一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为重点的市本级老年养护院。二是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办公楼、工业用地转型或工业厂房改造等,因地制宜地发展嵌入型养老护理中心。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京津冀健康养老产业转移,打造环渤海、面向东北蒙东区域的健康养老休闲基地。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激发行业活力。逐步提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养老规划、用地、建设、环评、消防等政策,协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养老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供热、有线等按照居民缴费标准执行政策。研究制定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的相关补助政策。
三是探索实施“医养结合”新路,破解高龄失能老人护理难题。一是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互设医、养机构,实现“医养合一”。二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就近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对口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
四是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扶持功能,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培育,引导专业化社会组织、物业和家政企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定制服务。三是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有效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运营服务商供给,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项目。
五是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确保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二是支持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开设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三是加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扶持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