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扎实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

26.12.2014  16:57

12月24日,葫芦岛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全面推进葫芦岛市生态文明建设。《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推进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林业、公安、监察等相关部门为小组成员,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二是要把握清理排查的重点,突出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重点清理排查开发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土地整理、公墓建设、开山造地、采石采矿、森林经营单位未经批准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用做非林业生产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和毁林开垦破坏林地情况。

三是要摸清非法侵占林地的底数、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被非法侵占的林地、及时修复损毁林地、及时制定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森林植被。要严格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查处。对保护森林资源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的要采取问责措施。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四是各地要按葫芦岛市林业局制定的《关于葫芦岛市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务必把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全面引向深入,务求实效。要完善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侵占林地行为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