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标准化工作回眸 学习贯彻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之二
28.01.2016 15:04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国家标准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质检总局党组领导下,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科学管理、服务发展,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奋力开创了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标准化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中央深改办将标准化改革列入2015年工作重点,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标准化改革措施。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第一阶段行动计划,明确了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安排。民政部、气象局、粮食局等部门和重庆、安徽、福建等地区相继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在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上,标准委会同工信部、农业部在化工领域开展了655项强制性标准清理整合试点,国土部、环保部等部门和浙江省、重庆市等地方组织进行了现有强制性标准的清理评估。在完善推荐性标准体系上,商务部、卫计委、民航局等组织开展了标准清理复审,纺织工业联合会等10个单位启动了推荐性标准体系优化工作。在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上,中国电子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等39个单位开展了试点,研制了码垛机器人等一批团体标准,研究提出了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在改革企业标准管理制度上,以7个省区市试点为基础,进一步扩大为全国各省区市、13个行业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2万余家企业公开了6万多项标准,信息平台总访问量接近900万次。同时,大力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三证合一”改革,配合发改委在福建自贸区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试点工作,完成对中央编办、民政、工商等部门的预赋码段工作,制定出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规则国家标准,初步构建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主体标识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体系。加快组织机构代码制度改革,将年度验证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在全国推广网上实时赋码和业务办理,不再单独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不再保留办证窗口,全面取消组织机构代码收费。
标准化协同推进呈现新态势。在国家层面,国务院领导同志先后两次召集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发改委等39个部门参加,研究部署标准化改革、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标准化+”战略行动等重大措施,审议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进一步强化了标准化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同。在部门和地方层面,交通部成立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委与国防科工局签署部际战略合作协议,四川、江苏、青海等24个省区市建立了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其中天津、河北、浙江等地组建了省级政府标准化委员会。泛珠三角、长三角区域标准化合作持续深入开展,京津冀三地标准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分别发布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老年护理等区域协同地方标准。陕西、宁夏等西北6省区成立新丝路标准化联盟,上海、成都等9个城市共同发起成立国内首个城市标准化创新联盟。国家与地方标准化协同工作得到加强,部省标准化合作更加密切,标准委相继与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青岛市等地方政府签署标准化战略合作协议,协同推动标准化综合改革和城市管理标准化等试点工作。
标准化科学管理迈上新台阶。法治建设积极推进,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开展标准化法专题立法调研,《标准化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报送国务院。同时,还制定发布了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相关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标准版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水利部、食药总局等部门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大审议修正了实施标准化法办法,浙江省、辽宁省等地方修订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标准制定管理更加强化,2015年,共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931项,研制国家标准样品80项,备案行业标准4414项,备案地方标准4004项。中央编办批准成立了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研究提出标准审查评估总体工作方案。开展国家标准立项评估试点,增加标准立项频次。优化标准审批发布流程,国家标准审批周期缩短40%。强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和奖惩退出机制,撤销和调整了11个不适应、不作为的技术委员会。加大标准制定开放力度,新增191名外资企业代表成为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化宣传工作得到加强,围绕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等重大政策,做好向社会各界以及国际国外标准化机构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了世界标准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年等重大宣传活动,扩大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美丽乡村、电动汽车、金融服务等重要标准的社会宣传,促进标准的有效实施。2015年,中央主要媒体和各类社会媒体涉及标准化的报道突破1.5万篇。
标准化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紧贴“走出去”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质检总局、标准委印发《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方案》。由我国提出的国际标准新提案数量明显增长,中美就相互开放标准制定达成积极共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合作进一步加强。推进铁路、电力等重点领域337项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标准委、国防科工局联合发布20项中国航天标准英文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推进钢铁、水泥等10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研制,发布第五阶段生物柴油、乙醇汽油国家标准。在湖州市创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了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发布105项化解产能过剩标准,专项下达135项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委、中央网信办、发改委联合发布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工信部、标准委制定发布《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进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合作,制定完成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大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实施。适应社会治理需要,标准委会同国务院审改办、中央编办成立行政审批、政务大厅标准化工作组,会同中央组织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标准制定,会同中央综治办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会同人民银行制定实施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等9项国家标准。促进民生改善,会同发改委、住建部出台了《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7个省10个地区开展新型城镇化国家标准化试点。批准发布婴幼儿纺织、中小学生校服等一批重要标准,大力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职工工伤等重要标准。积极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推动建立浙江安吉、福建永春等一批美丽乡村典型试点。
标准化+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查摆剖析了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29项不严不实问题,制定了严格的整改清单,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得到明显改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京区标准化+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梳理标准委机关廉政风险点272个,其中高风险点43个,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成立标准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面加强标准委机关和京区标准化+单位党建工作,有效推进落实中央和质检总局党组的有关部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14次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在基层党支部开展“每季一讲”等学习交流活动,探索设立了经常性学习教育平台“青年学习论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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