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首发切实规范基层食品安全工作
11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大连市举办了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师资培训会议,会上举行了《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的首发仪式。省政府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天宇同志在仪式上指出:通过举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首发仪式,不仅体现出基层指南的重要性,更表明要将指南贯彻到基层的决心。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面加强乡镇一级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做到:在监督抽检结果真实有效的前提下保持较高合格率,不发生重大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客观评价的群众满意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群众的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解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人民群众真正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媒体、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努力实现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食品安全放心省份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把食品安全提高到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重大的政治问题加以重视,在全省进行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这段特殊时期,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认真研究、具体筹划,针对当前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先后出台一整套的政策措施,强化工作,特别是对县区组建市场监管局及派出机构,面临机构新、职能新、岗位新、法规新,专业能力亟待加强的问题,在2014年初,就把编制《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这项工作列入省政府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进行部署安排。
为了做好指南的编写工作,省政府食安办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对指南进行具体的研究修订。经过努力,《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现已通过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印刷完毕,将服务于全省100个县区、1500多个乡街、万余名一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
《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共分8册,坚持“可用、管用”的编写原则,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日常监管工作进行规范,着力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突出基层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体系作用,推动落实政府、企业、部门、社会各方责任。《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涵盖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食品流通监管、食品餐饮监管、保健食品监管、监督执法、法制工作、投诉举报、培训指导、宣传应急、快速检测、食品安全协管员等13个大方面46项具体职能工作。对每项业务工作都按照“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怎么做、怎么处理和评价、怎么存档保存”五个方面认真阐述,紧紧结合监管实际,把握基层工作重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实施新的治理理念。《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的出台,必将对全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